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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人大强化监督推进预算管理实现五个新突破
发布时间:2018-04-23 10:28:00

  本网讯 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“建立全面规范透明、标准科学、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,全面实施绩效管理”的要求,以问题为导向,提出“规范基建预算编制,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,清理整合专项资金,强化预算执行监管,提高预算资金绩效”等审查意见,推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,督促市本级2018年预算编制及管理实现五个新突破。

  一是在全面规范上实现新突破。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部门预算编制,将基本建设预算纳入部门预算,同步编制,同步上会;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,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按《政府收支分类科目》相应科目核算;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收入,除教育收费外,其他资金一律不在财政专户核算。

  二是在公开透明上实现新突破。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,原36个专项资金整合清理整合为17个,重新审核和下达专项资金额度;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公开,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于人代会后20日内公开,专项资金相关文件发文后20日内公开;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、政策规定、兑付情况全过程上网公开。

  三是在标准科学上实现新突破。改进物业费支出定额标准,出台市本级单位物业管理费管理规定,实行物业费限额管理制度;严格资产配置标准及政府采购预算管理,通用办公设备、办公家具购置实行标准配置进行数量控制管理,超配置则不纳入采购预算;项目预算年初就必须明确经济科目,中途严格限制经济科目跨类调整。

  四是在约束有力上实现新突破。首次实行部门预算上会制度,将所有部门预算草案提交市人代会审查,对市交通运输局、商务局、文广出版局开展重点审查;加大存量资金清收力度,将结转两年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预算当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;完善预算执行率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,上年执行率未达标准的,经常性项目经费扣减比率由往年的2%提高到5%。预算执行工作还是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综合考核内容,实行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行通报、约谈、扣钱、扣分全方位监督管理。

  五是在绩效管理上实现新突破。全面实行绩效目标申报制度,年初预算所有项目均编制预算绩效目标;完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,项目支出绩效评价、财政政策绩效评价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三管齐下,强化部门绩效自评,引入第三方开展重点项目评价;强化部门预算绩效意识,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综合考核内容,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预算编制、执行及部门考核的全过程。








来源: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:兰伟明 责任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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